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1—14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2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
〕
-
号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安达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安达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安达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达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安达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达智能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
.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
元,共计募集资金
,
.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
.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
.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
.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
.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
-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11,980.1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2,771.0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243.54 | |
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 B3 | 5,000.00 |
第3页 共14页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9,774.7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816.83 | |
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 C3 | 23,00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2,545.7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060.37 | |
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 D3=B3+C3 | 28,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7,494.7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7,494.71 | |
差异 | G=E-F |
注: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支付银行的手续费金额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集智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寮步香市路支行 | 44289401040009393 | 229,669,568.34 | 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广发银行东莞华发支行 | 9550882022032500111 | 1,032,876.23 | 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华夏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14848000000301095 | 38,392.40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华夏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14848000000301108 | 75,514.61 | 研发中心建设 |
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寮步香市路支行 | 44289401040010250 | 244,130,776.07 |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合计 | 474,947,127.65 |
注:2022年12月6日,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44289401040010250,该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12月22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东莞中集智谷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作银行 | 认购金额(万元)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及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状态 |
1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5,000.00 | “广银创富”W款2023年第166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阶梯式)(东莞分行) | 2023/12/22 | 2024/3/21 | 保本浮动收益1.6%或2.6%或2.8% | 已赎回 |
2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5,000.00 | “薪加薪16号”W款2024年第40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欧元兑美元看跌阶梯结构)(东莞分行) | 2024/4/1 | 2024/7/1 | 保本浮动收益1.5%或2.7%或2.8% | 已赎回 |
3 | 中国农业银行香市支行 | 20,000.00 | 活期账户转开整存整取 | 2024/3/21 | 2024/6/21 | 固定收益2.95% | 已赎回 |
4 | 中国农业银行香市支行 | 20,000.00 | 活期账户转开整存整取 | 2024/3/21 | 2024/6/21 | 固定收益2.95% | 已赎回 |
5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11,000.00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117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东莞分行) | 2024/4/30 | 2024/7/29 | 保本浮动收益1.5%或2.65%或2.8% | 已赎回 |
6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5,000.00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220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东莞分行) | 2024/7/8 | 2024/10/8 | 保本浮动收益1.5%或2.45%或2.55% | 已赎回 |
7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10,000.00 | “薪加薪16号”W款2024年第331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欧元兑美元看跌阶梯结构)(东莞分行) | 2024/8/5 | 2024/11/4 | 保本浮动收益1.55%或2.5%或2.6% | 已赎回 |
8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10,000.00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315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东莞分行) | 2024/8/30 | 2024/11/29 | 保本浮动收益1.35%或2.45% | 已赎回 |
9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5,000.00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400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东莞分行) | 2024/10/14 | 2025/4/14 | 保本浮动收益1.5%或2.3%或2.5% | 未赎回 |
10 | 广发银行华发支行 | 10,000.00 | “薪加薪16号”W款2024年第496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欧元兑美元看跌阶梯结构)(东莞分行) | 2024/11/8 | 2025/3/10 | 保本浮动收益1.2%或2.25%或2.35% | 未赎回 |
11 | 广发银行 | 13,000.00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541 | 2024/12/3 | 2025/3/3 | 保本浮动收益 | 未赎回 |
第6页 共14页
序号 | 合作银行 | 认购金额(万元)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及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状态 |
华发支行 | 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东莞分行) | 1.1%或2.45%或2.5% | |||||
合计 | 114,000.0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非生产性投入,效益体现在技术积累或长期产品升级中,难以单独核算;“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提升管理效率间接支持业务,但无直接经济产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六、其他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年
月调整为
年
月。公司募集资金整体投入、项目进展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所延缓主要系因公司募投用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审批募投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长等因素影响所致。公司于
年
月份上市,公司招拍挂取得土地时间为
年
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
年
月,实际开工时间为
年
月,公司“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均有涉及建设投资一项,包括主体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等内容,受以上进度影响,上述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调整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以上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调整后为2026年6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22.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4.33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57.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450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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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3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38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3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禤文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43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余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