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天闯先生、郑聃先生、肖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邓文胜先生、季学武先生、姜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邓文胜先生、季学武先生和姜晓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姜晓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后续公司拟增加职工董事一名,公司将根据职工董事的增加情况修改《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表决当选,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天闯个人简历
张天闯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曾在军种总部任职,多次立功获奖。现任北摩高科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获得首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5项。
张天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天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淑敏女士之女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聃个人简历郑聃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前旗第四小学支教教师;2005年5月入职北摩高科公司,历任技术员、工程师、主任助理、总工程师助理、科研中心副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务。主要业绩:参与并承担了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等多项重点型号刹车产品研制和开发。2009年12月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2014年1月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2018年11月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曾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荣誉称号;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5项。
郑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61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肖凯个人简历肖凯先生,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民航委任制造检查代表(DMIR)。2003年8月-至今,历任技术员、分公司副主任(技术)、科研中心主任助理、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主要业绩:参与并承担民航波音系列、空客系列、歼击机、轰炸机、无人机等多型号飞机刹车盘副,轻/重型主战坦克、特种战车、火炮车等装甲车辆刹车盘副,和谐号、复兴号高速动车组闸片的研制及开发。2009年获中国机械工业“波音737-700/800飞机国产粉末冶金刹车盘副的研制”科学技术奖;2014年获北京市“大型运输机碳刹车材料主机轮研制”科学技术奖;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0项。肖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9,90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文胜个人简历
邓文胜先生,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武汉大学法学硕士,自1998年以来一直在京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998年-2006年2月先后就职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2006年3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改制、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11月至2024年7月担任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邓文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季学武个人简历季学武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1997年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于2002年至2003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进修,2021年2月至今,担任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季学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姜晓东个人简历姜晓东先生,大学学历,民进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1993年9月至1997年5月在山东淄博市燃料公司财务处任主管会计;1997年6月至2000年1月在淄博市鲁中审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2月至2005年10月在山东启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5年11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审计员、项目经理、审计经理、高级经理、审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姜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