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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姜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姜涟,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0年5月至2003年4月,就职于南京金榜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就职于南京天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南京金榜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索普(中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2011年5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任高级合伙人/执行总裁。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瑞华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任合伙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任苏州知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蚌埠汇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14次,亲自出席14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4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5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达15日,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我们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利用自身的经验和专长,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公司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认为本次回购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及变更工作,本人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验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姜涟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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