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科恒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23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4,320.91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06077701300522058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25300000111279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0000024371300120182624)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1060100100335445)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32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84,320.91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48,334.33
其中:期初项目累计投入累计金额44,310.28
报告期内项目投入金额4,024.05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3,650.00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777.8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9,100.00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0.15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24.8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1,483.4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余额20,583.44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9,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余额差异原因系尚未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10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8日分别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国科恒兴(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科恒兴(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三方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5220588募集资金专户901.22
兴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321060100100335445募集资金专户7.57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10253000001112793募集资金专户525.60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5863638募集资金专户12.51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10253000001122916募集资金专户35.11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6527150募集资金专户1.44
北京银行阜裕支行20000024371300120182624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5971700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 计1,483.44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84万元及手续费支出

0.1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重庆市变更为广州市、天津市。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实施主体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使用自有房产,并将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此次调整事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735.84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5,947.90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5,622.603,735.84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0,000.00
合计61,570.503,735.84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35.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核,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6575号《关于国科恒泰(北

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925.00万元,并已于2024年7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0月,公司将部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100.00万元,其中包含超募资金9,100.00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公司已使用1.78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因节余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6之规定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76.06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调整事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777.84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20.91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2,750.41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2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2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9,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已使用13,6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0,583.44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1,483.4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9,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5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月延长至2024年12月。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实施主体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部分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此次调整事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除前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4,320.91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49.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984.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3)=(2)/(1)
承诺投资项目
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广东国科)3,010.453,010.451,146.741,146.7438.09%2024年9月23日81.79不适用(注1)
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天津恒翔)2,937.452,937.45113.58113.583.87%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5,622.6015,622.602,763.737,074.0145.28%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1,570.5061,570.504,024.0548,334.33--81.79--
超募资金投向
暂未确定投向资金9,100.419,100.4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650.0013,650.006,825.0013,65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2,750.4122,750.416,825.0013,650.00-----
合计84,320.9184,320.9110,849.0561,984.33--81.7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长: 1、“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5月延长至2025年12月,此事项已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月延长至2024年12月,此事项已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实施主体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部分的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预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此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三、6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5之说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三、7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三、8之说明

注1:公司“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部分于2024年9月完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未满一年,尚无法比较是否已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