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2月19日 | 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7月12日 |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2日 | 1、审议《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6日 | 1、审议《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能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加强自身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