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信技术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玉龙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政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4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由于国内储能电芯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度的管理,及时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并严格依据法律规章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公司子公司科信聚力前期与部分客户分别签署的长期采购框架合同履行进展不达预期,主要原因系因市场环境、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客户需求预测调整,订单稳定性较差,框架合同履行进度迟缓,部分合同涉及产品尚未取得拟出货地产品认证等。保荐人已提示公司管理层充分关注并评估上述事项对于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并严格依据法律规章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8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相关案例,重点介绍了监管政策变化、公司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的重要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合法合规使用及有关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监管处罚案例。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二、 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度的管理,及时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并严格依据法律规章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1、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77.19万元,相较2023年度的亏损额有所收窄,但仍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主要受国内外客户项目建设延缓、储能板块业务持续亏损、5G智能产业园项目折旧和运营费用较高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以应对风险,但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竞争 | 1、提请公司进一步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环境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积极做好有效的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改善经营成果,提升股东回报。 2、提请公司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业绩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公司现金流的管控,及时催收应收账款,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企业的资金链畅通,提 |
环境影响,公司仍可能存在经营业绩持续大额亏损的风险。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43%,相较2023年底的79.79%同比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主要由于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导致。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于2021年8月设立专业化子公司科信聚力,科信聚力年产1GWh磷酸铁锂电池产线于2022年7月开始生产。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订单排期延后、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2024年度,科信聚力实现净利润-11,772.86万元,亏损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储能行业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恶化、公司市场拓展不能实现有效突破,科信聚力可能存在持续亏损至停产停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子公司科信聚力前期与部分客户分别签署的长期采购框架合同履行进展不达预期,主要原因系因市场环境、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客户需求预测调整,订单稳定性较差,框架合同履行进度迟缓,部分合同涉及产品尚未取得拟出货地产品认证等。保荐人已提示公司管理层充分关注并评估上述事项对于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并严格依据法律规章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3、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科信聚力锂电池储能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及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公司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UBS AG等其他因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认购公司股份的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2024年1月4日,国信证券因辽宁垠艺生物保荐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失的情形、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2、2024年4月18日,国信证券因奥普特科技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等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3、2024年5月7日,国信证券作为利尔达保荐机构,因利尔达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因该事项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北交所出具的警示函;4、2024年10月12日,国信证券因埃夫特发行注册环节未核查持股平台中员工持股数量等问题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针对以上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已经积极进行了相应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