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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罗书章,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在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书章,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曾任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财达证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起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和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审慎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异议或弃权、反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5次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公司决策效力及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主持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进行交流并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出席公司召开的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现行制度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议案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相关议案,本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持续关注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未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关注审计过程并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公司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并通过邮件、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重大经营事项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及信息,如实说明公司运营情况,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本人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历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罗书章

2025年4 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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