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捷邦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捷邦实业有限公司、宜宾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六元碳晶科技有限公司、索力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稳固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稳固密封系统(苏州)有限公司、稳中密封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东莞捷邦新能科技有限公司、J.POND CORP.、J.POND INDUSTRY(SINGAPORE) PTE.LTD.、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Vietnam) Co.,Ltd.、WENGUVIET NAM HIGH TECHNOLOGY CO.,LTD.。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循环、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内部审计管理、企业文化管理、风险评估、资金活动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销售
业务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合同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沟通管理、信息系统、反舞弊管理、内部监督等。
1、 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它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集团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集团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可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讨论研究。
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聘请独立董事,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对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良好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运作有效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组织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招聘录用及入职管理规定》《考勤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对人员招聘、
任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公司推行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与绩效加减分月度考核法,制定相关考核方案并据此展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人才选拔培养的依据。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与年度培训计划,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提升,不断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员工的素质,以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3)内部审计管理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事宜等;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设专职人员,对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恰当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企业文化管理
“以人为本、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稳步发展”是公司的经营理念,成为客户信任的精密制造与新材料应用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员工提供家庭一样安稳舒适的工作条件是企业的内部宗旨。公司经营目标不只是单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充分兼顾顾客、员工、管理者、股东、供应商等各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2、 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广泛、持续收集相关的内部、外部各种信息,包括收集历史数据、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竞争对
手、新技术与新产品、内部运作等方面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变化情况,对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得以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董事会注意到,公司还需要加强对基层员工风险识别、预警和危机处理等方面的宣导。
3、 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及程序,为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也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保证内部控制能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在交易与授权管理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使用记录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及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1)交易与授权管理控制:交易授权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公司根据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常规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按金额大小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厂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授权控制,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对于非常规性交易事件,如收购、重大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等重大交易事项根据决策权限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职责划分控制程序是对交易涉及的各项职责进行合理划分,使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及每一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的工作,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了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建立了岗位权责分工制度;在材料采购、仓库管理、生产及销售、财务会计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职责划分程序,将各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相分离。
(3)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为了维持有效的控制和职责确认,制定了较为
完善的与交易记录有关的控制程序,实行统一的单据格式,以保证所有交易均有记录和防止交易被重复记录。另外公司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相互牵制、相互审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公司;公司内部各部门在执行相关职能时能够做到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联系,使内部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有了很好的保证。
(4)资产接触与使用记录控制:为了较好的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资产购入、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等一系列财产日常管理过程,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同时公司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和财产处置,从而使资产的安全有了根本的保证。
(5)绩效考评控制:公司已建立和实施较为完备的绩效考评制度,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设置,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相应层级和关键体系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职位晋升、培训需求、奖金发放、薪资调整等方面的依据。
(6)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充分利用现行的电算化系统,及时分析有关财务动态、积极预警经营风险。通过ERP管理系统和OA管理系统,对日常运营和销售过程进行适当管控,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在数据输入与输出、电子数据开发与维护、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4、 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
(1)会计管理系统: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制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并将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
公司设置了权责明晰、独立、有效运作的财务管理部门,具有明确的业务岗位职责与授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拥有具备资质的、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拥有独立的财务信息系统;具备严格、清晰的财务授权体系和审批流程;能够保
证编制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
(2)销售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客户调查、销售合同的审批与签订、价格管理、销售出货、收款进度跟踪与催收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确保销售业务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了严格的销售计划编制与审批、销售订单管理、产品定价、季度降价、销售出货等工作流程。销售业务流程清晰,控制严格,管理规范,监管到位。
(3)采购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公司合理地设置了采购岗位,建立了严格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验收、采购对账、付款、供应商管理等流程,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进货成本。公司采购业务需提出采购申请,且请购单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准(金额较大的,需经工厂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集团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得办理采购(原材料在ERP系统中审核、模具采购通过OA系统中审核)。在验收时,发票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必须与厂商送货单相符,不合格的商品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退回或扣款。公司与厂商的结算,由资源采购部根据签收的送货单、验收单、请购单、付款申请单、订单或合同、发票、对账单向财务部请款,财务部经审核无误后,报请相关人员核准后履约付款。
(4)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公司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措施。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取得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最高主管、工厂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及集团总经理或更高级别审批后,由采购事项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应由使用部门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确认,会同财务部办理各种报批手续。对于未到使用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核并分析原因,以此来规范固定资产的操作,确保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性。
(5)薪酬循环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薪酬管理主要由集团人力中心及其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培训、升迁、待遇、考勤、社会保险、劳动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购买、
以及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等工作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来完成。为了使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现,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的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划,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做出了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流程,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原则、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变更和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用途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8)对外担保管理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对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
(9)其他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在生产与存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和研究与开发管理等方面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来规范各环节的操作,从而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5、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了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公司主要通过内部财务系统、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会议、内部文件、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
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同时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公司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对于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6、 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主要体现在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经理层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在检查和监督的手段方面,除一般的方式方法外,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总体来看,公司内部的检查和监督活动是及时而有效的。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 事件特征 |
重大缺陷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3%或 错报≥资产总额*3% |
重要缺陷 | 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3%或 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3% |
一般缺陷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或 错报<资产总额1% |
(2)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 事件特征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影响其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公司予以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缺陷等级 | 事件特征 |
重大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重要缺陷 | |
一般缺陷 |
(2)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 事件特征 |
重大缺陷 | 1、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并对企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并对企业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导致企业声誉受到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
重要缺陷 | 1、企业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并对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并对企业运营产生较大影响; 4、媒体负面新闻经常出现,导致企业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健全,给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捷邦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16387号),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捷邦科技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查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16387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捷邦科技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捷邦科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方纯江 张子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