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培龙: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孟春,于2024年12月19日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孟春: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证。曾任职于石河子大学、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今,任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19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孟春11000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提名本人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充分发挥了审核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同意提名独立董事蒋宏华先生担任新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公司没有发生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事项,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审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内部审计工作任务,主动跟管理层了解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互动易、股吧等公开方式主动了解中心股东普遍关注的

事项,并对此与公司做深入交流,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复,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六)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秉持专业、尽责、勤勉的态度,在任职期间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天,并主动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主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深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为我们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和我们进行沟通与交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九)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时海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并投出赞成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认为他们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事项,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诚信、忠实、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中小股东等的交流,并结合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孟春2025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孟春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