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吉大通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570,03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3.3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1.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 | 12,108.29 | 9,675.33 |
2 | “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 | 9,069.09 | 7,246.80 |
3 |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 3,941.79 | 3,149.75 |
合计 | 25,119.17 | 20,071.89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节高 | 董 研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