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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209,096.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244,682.6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7,518,747.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9,507,273.71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3,850,427.2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2,209,096.60-97,491,621.9343,510,551.70
研发投入(元)5,778,574.015,967,148.816,343,064.08
营业收入(元)452,056,295.04483,421,633.17536,556,347.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7,518,747.9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99,507,273.71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850,427.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2,063,388.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850,427.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8,088,786.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1.23%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1.14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可分配的利润,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5年公司在项目支出方面资金需求较大。故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四、备查文件

1. 审计报告;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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