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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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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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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5161号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洁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康洁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康洁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康洁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康洁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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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康洁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康洁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24日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用名“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9.3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01.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50.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5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122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0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7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3,679,245.28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46,320,754.72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2,503,897.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3,816,85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4]11046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542.5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58.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966.14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199.83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57.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224.29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6.6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7.2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28.9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328.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28.9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94,950.28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4,593.78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16,000.00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 32,695.22 |
结项转出 | 6,375.90 |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2,043.58 |
募集资金余额 | 7,328.96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328.9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未支付发行费用226.6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4,608.3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未支付发
行费用)余额为74,608.3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608.3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新增募集资金 | 74,632.08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 - |
发行费用 | 23.75 |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 |
募集资金余额 | 74,608.33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4,608.3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菲戈特”)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卓刀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70160078801200004507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注销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 | 7012007880100000102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注销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127906906210116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注销 |
本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卓刀泉支行 | 421421086012002184742 | 募集资金专户 | 23,289,587.69 | - |
湖北菲戈特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005091000179212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注销 |
合 计 | 23,289,587.69 |
[注]:截止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289,587.69元与募集资金余额73,289,587.69元差异50,000,000.00元,具体差异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8111501013901253300 | 募集资金专户 | 746,083,254.72 |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 416230100100105289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本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卓刀泉支行 | 421421086012003814911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8111501013601253303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湖北菲戈特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127912479910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湖北菲戈特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811150101230118348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8111501012301253297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8111501011701253295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合 计 | 746,083,254.7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布局,鉴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石家庄、广州、武汉、济南、上海、兰州、成都”变更为“石家庄、广州、武汉、济南、上海、兰州、成都、北京、深圳、杭州、长沙、郑州、厦门、昆明、南昌、合肥、沈阳、南宁、贵阳、太原、西安、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海口、拉萨、乌鲁木齐”。实施方式由“房产购置、租赁”变更为“房屋租赁”,实施时间由“一年”调整为“二
年”。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实施地点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以南、高科园三路以西、浩远科技和原子高科项目以东”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18号”。实施方式由“自有土地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原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现因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房产”,该募投项目于2023年10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有关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现金理财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备注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 开放式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2/3/11 | 2022/9/12 | 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 | 公司稳利22JG3800期结构性存款(3个月) | 3,000.00 | 2022/9/26 | 2022/12/26 | 赎回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涨宝”129期 | 5,000.00 | 2022/3/14 | 2023/3/14 | 赎回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365天220315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2/3/16 | 2023/3/15 | 赎回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 封闭式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2/3/14 | 2023/3/14 | 赎回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 153天封闭式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9/30 | 2023/3/2 | 赎回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5,000.00 | 2023/3/14 | 2023/4/4 | 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湖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5,000.00 | 2023/3/21 | 2023/6/16 | 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5,000.00 | 2023/3/22 | 2023/6/16 | 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5,000.00 | 2023/3/23 | 2023/6/16 | 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2,000.00 | 2023/4/4 | 2023/6/16 | 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3,000.00 | 2023/4/4 | 2023/7/17 | 赎回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2023/3/21 | 2023/11/8 | 赎回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8.2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8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75.90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6,000.00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6.69%),用于“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3.02%),用于“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的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2,695.21万元用于“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存在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94,950.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6.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289.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508.4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87%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9,935.38 | 9,935.38 | 82.86 | 4,019.93 | 40.46 | 2024/4/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 否[注2] | 5,508.46 | 5,508.46 | 212.54 | 5,573.85[注3] | 101.19 | 2024/2/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2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443.84 | 40,443.84 | 295.40 | 34,593.78 | 85.5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 | 1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注2] | 20,000.00 | 20,000.00 | - | 20,000.00 | 100.00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251.27 | 12,695.22 | 70.53 | 2023年3月-2025年6月 | - | 否 | 否 |
4.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506.44 | 506.44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4,506.44 | 54,506.44 | 251.27 | 48,695.22 | 89.34 | - | - | - | - | |
合计 | 94,950.28 | 94,950.28 | 546.67 | 83,289.00 | 87.7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为项目毛利。截止2024年末,已完工项目实际效益14,631.59万元,低于预计效益15,672.28万元,主要系:(1)抢工期导致相关人工成本增加;(2)打造重点标杆项目,相关投入成本有所增加;(3)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导致现场管理成本增加。 2、受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影响,“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及“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建设进度与计划有偏差,个别单体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完工状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中子项目南宫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下同。[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内容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披露的一致。公司无实质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3]:截止2024年12月31日,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编制单位: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74,381.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4,903.22 | 4,903.22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洁净医疗专项工程建设项目 | ||||||||||
2.1光谷人民医院医疗专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浦东校区工程(标段二)科研集群工艺增加(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洁净医疗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051.54 | 11,051.54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耗材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
4.1鄂西分仓 | 否 | 4,595.12 | 3,976.81[注]2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2鄂东分仓 | 否 | 4,450.12 | 4,450.12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000.00 | 22,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5,000.00 | 74,381.69 | - | - | - | - | ||||
合计 | 75,000.00 | 74,381.6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下同。[注]2: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耗材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鄂西分仓)”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3,976.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