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郭静娟、张拥军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