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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4,917,196.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28,462,624.3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9,411,502.73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20,365,378.78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112,643,089.80112,643,089.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4,917,196.70186,903,424.65195,777,745.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99,411,502.7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20,365,378.78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25,286,17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0,745,34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25,286,179.6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未来三年(2023-2025)

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认为:董事会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9,411,502.73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20,365,378.78元。公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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