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42,709.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11,018.5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后,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盈利不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出现了亏损,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