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担保额度以及担保责任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
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融资主合同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 | 100% | 36.84% | 0 | 10,000 | 6.61%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1日
法定代表人:谭勇
注册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院
经营范围:生产变压器、电抗器、变压器材料(电磁线、铜线)、变压器专用设备、配件(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备维修;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
毒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509,656,710.87 | 543,273,064.07 |
总负债 | 165,372,680.61 | 200,122,647.33 |
净资产 | 344,284,030.26 | 343,150,416.74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0,904,600.36 | 359,153,253.19 |
利润总额 | 388,776.96 | 25,359,634.90 |
净利润 | 781,081.04 | 24,357,053.04 |
(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尚未签订协议,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具体事项。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情况稳健,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1%,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