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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该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9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016.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468.9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21002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5,352,121.08元(不含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850,161,600.00
减:发行费用95,471,857.17
二、募集资金净额754,689,742.83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262,343,430.13
其中: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63,912,965.97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2,738,606.13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20,000,000.00
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712,165.87
2024年度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金额11,979,692.16
2024年末用于现金管理39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3,005,808.38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352,121.0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可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认真、谨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其中: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满足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中、低风险型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投资品种满足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低风险型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相关投资品种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可预测,水平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该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特电气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新特电气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特电气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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