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俞唐青)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俞唐青)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先后在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任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俞唐青 | 1 | 1 | 0 | 否 | 0 |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出席1次。
3、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主动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进行讨论,权衡市场同类公司的相关人员薪酬情况,确保相关人员的薪酬福利符合市场整体情况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远程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披露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2024年度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7、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8、公司配合开展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董事办专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董事会秘书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唐青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