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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春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春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毕业,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应用金融会计方向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建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石家庄商业银行财务科长、深圳市合丹医药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李春歌4220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00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监督编制工作安排和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于2024年5月23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本人未参加公司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后续将在2025年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4年5月23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未参加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后续将在2025年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任职期内未出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加强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1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春歌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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