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 13,004.27 |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10,136.42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合计 | 31,140.69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以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
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资金的运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安奈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安奈儿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徐焕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