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融资租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文件。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汉朔”)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汉朔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侯世国
注册资本:5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15号院5号楼5层506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工艺品、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侯世国持股74.13%,唐卫东持股12.59%,许奇明持股6.99%,包燕宇持股 6.2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汉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汉朔为公司关联方。
经核查,北京汉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
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7,837.11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 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军锋 | 任志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