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汉朔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重点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6.5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75%。
纳入评价范围的重点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与仓储、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与仓储、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体系。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管理层行使执行权,各治理机构各司其职,有效规范了公司的治理和运作。
(2)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明确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在选聘员工时,重视其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胜任能力,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各层员工,开展相关的职业素养和业务培训,确保员工诚实守信的职业素养。具体表现在:通过系统的职前培训让员工全面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环境、日常规章制度、员工福利、安全意识等;通过专门的在职训练,满足不同岗位的不同人员需求;通过适当的外部培训,发展员工的个人能力。
(3)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诚信、共享、卓越、开放”的文化,致力于成为全球泛零售领域数字化解
决方案领跑者。公司发布员工手册,宣传并要求员工贯彻公司的企业精神,并本着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力职权的划分,防止差错和舞弊行为。
(4)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控内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和公司各部门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核实、评价和监督。
2、风险评估
公司管理层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实时评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不定期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咨询。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自身职能收集信息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当期数据信息,使公司管理层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公司决策管理等方面提供依据。
3、信息沟通
公司重视信息与沟通工作,建立并完善了有关信息沟通的制度,确保信息在各个系统间及时、准确、高效地传递,网络覆盖了公司与股东、管理层、员工、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众多利益相关方的交流,既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的具体要求,又契合了整体内部控制管理的综合要求。
4、控制活动
(1)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销售体系项目规范化运作要求》《客户建档制度》《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营业收入确认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存货出库、货物
验收、收入确认、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2)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职责和审批流程。规定了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的确认与审核、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验收与付款、保管与记录、退货、供应商评价与管理等环节的相关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按照相应的流程规定办理。
(3)存货与仓储
公司制定了《原物料出入库管理制度》《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物料盘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对物料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物料资产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
(4)资金管理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分离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制约相关机构和人员。公司按要求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对外支付采用网银支付,降低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实行了资金计划管理,明确了资金支付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通过一系列制度及管控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控资金安全风险。
(5)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被担保人的潜在法律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事项,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6)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流程,规范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
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流程,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同时对关联方的清单及关联交易的全部明细账做好日常的登记、维护工作,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7)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及产品的持续改良,建立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研发体系,并制定了相关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公司对研发项目进行预算管理,确保严格按研发开支用途、性质列支研发支出,并在研发费用发生时按照所属研发项目维度进行归集,确保研发费用准确核算。项目完成研究任务后,按项目规定的结题要求及时进行科技技术成果评价和验收。
(8)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通过制定明确的财务报告编制、报送等相关流程,对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加强了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等全过程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法合规及有效利用。
5、内部监督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及其配套制度,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监督流程,明确内控内审部门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日常管理、人事管理、业务控制、资产管理、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内部监督控制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
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影响程度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B.公司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C.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B.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影响程度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直接损失金额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B.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C.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纷流失。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E.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B.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C.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损失。D.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5175号),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汉朔科技在公司经营和管理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军锋 | 任志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