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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积极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现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徐正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2024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正松先生、文发胜先生、刘霞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徐正松先生、刘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徐正松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计划阶段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7月30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报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的事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予以肯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为公司合规治理和规范经营提供保障。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结合最新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在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水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事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实施、定期审查关联交易协议、同时加强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监督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我们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合法、合规和公允,未发现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全面且深入地发挥审查与监督职能,确保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得以高效、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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