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0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高德红外 | 股票代码 | 00241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丽玲 | 张锐 |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 ||
传真 | 027-81298289 | 027-81298289 | ||
电话 | 027-81298268 | 027-81298268 | ||
电子信箱 | chenliling@guide-infrared.com | zhangrui@guide-infrared.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板块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业务涵盖了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四大业务板块。
1、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板块
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红外芯”生产线,打造出涵盖全球主要技术路线的非制冷、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制冷型红外探测器芯片批产线。在国防领域,公司自产的高端探测器已大批量装备于国内诸多高端型号系统;在民用领域,非制冷晶圆级封装探测器大规模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工业过程控制、警用执法、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物联、应急救援等新兴领域,并通过平台化战略快速提升红外技术在各类民品领域的市场化普及。
2、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板块
作为公司传统的优势板块,公司确立了高端化、系统化、集成化的发展方向,建立了雷达、激光、精密机械、先进电子、通讯、人工智能、陀螺稳定伺服、目标检测跟踪等数十个研究室,围绕着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开展工作,实现了红外夜视、侦察、制导、对抗等多层次应用,公司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同时,凭借红外探测器产业化优势及多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大力拓展红外热成像技术在物联网、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空调、住宅安防、户外夜视、防火监测、手机及人脸支付、突发公共卫生安全等新兴领域的市场应用。
3、完整装备系统总体板块
作为向国家提供重点型号系统总体产品的民营企业,公司研制成功了某型号完整装备系统并获得该类系统总体科研生产资质,已与机关正式签署了国内批量采购订单并实现首批交付任务。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专注为国家研发“高、精、尖”核心技术和产品,服务国防装备建设。随着各中标型号项目逐步落地,该板块业务实现了从单一到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型号项目业务比重将逐步向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倾斜,持续为公司贡献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
4、传统非致命性弹药、信息化弹药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主要从事非致命性弹药、地爆装备、炮兵子母弹、引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配备于部队、WJ及公安队伍,在同行业处于龙头地位。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材料的采购业务。采购部负责组织采购合同评审,依据给定的采购标准、技术、工艺文件和验收规范以及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实行供方分类,供应商的评定、选择和重新评价,采购信息,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产品的验证,入库和发放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为规范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采购部制定了《采购工作细则》《招投标采购的工作规定》《供应商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规定了采购要求和流程。
2、生产模式
营销部门根据市场调查分析或者与顾客草签的合同、协议书等,与有关部门形成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草案,并组织评审,形成项目合同或市场任务书,负责将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或市场任务书等送达科研生产管理部予以实施。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作为关注焦点,以市场为驱动、以全员市场意识作为运营宗旨,以把客户的需求转化成盈利的商机作为市场理念,形成了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的研发、生产及售后服务机制。营销部门会同研发、生产等部门,对公司产品实现过程情况与顾客进行沟通,以充分了解顾客的要求,完善产品要求的评审,采购、工艺、生产、质量、检验、售后等部门紧紧围绕满足客户要求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3、销售模式
销售部门负责识别顾客需求和期望,组织合同评审,签订销售合同,下达合同产品生产任务,办理交付出库手续,保障销售回款,建立销售资料档案。生产部门负责合同产品的生产,保障客户产品的交付及交期,接受客户的相关咨询。
在国防领域,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取得的型号项目,后续根据客户要求签订相关合同,销售对象主要是J队各装备使用单位、承制装备的总体厂家、J工科研院所。在国外市场,公司与具有相关出口权的J贸公司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产品通过上述J贸公司对外销售。
在民用领域,公司与行业内诸多头部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为其供应优质的红外探测器芯片、机芯模组及整机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9,236,284,847.06 | 8,622,522,232.32 | 8,622,522,232.32 | 7.12% | 8,893,816,052.99 | 8,893,816,05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324,243,204.44 | 6,785,104,250.92 | 6,785,104,250.92 | -6.79% | 7,072,255,453.37 | 7,072,255,453.37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677,585,112.73 | 2,415,056,559.62 | 2,415,056,559.62 | 10.87% | 2,528,594,160.19 | 2,528,594,16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7,186,667.61 | 67,698,339.24 | 67,698,339.24 | -760.56% | 501,954,674.49 | 501,954,67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4,147,570.34 | 19,542,949.53 | 19,542,949.53 | -2,628.52% | 447,956,744.83 | 447,956,744.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544,693.38 | 308,949,996.56 | 308,949,996.56 | -25.05% | 236,346,785.28 | 236,346,785.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47 | 0.0159 | 0.0159 | -758.49% | 0.1178 | 0.11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47 | 0.0159 | 0.0159 | -758.49% | 0.1178 | 0.11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3% | 0.98% | 0.98% | -7.81% | 6.94% | 6.9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财政部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67,973,388.98 | 681,762,616.77 | 662,675,710.55 | 865,173,39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83,466.62 | 9,586,377.09 | 32,242,442.57 | -497,398,953.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6,481.15 | 32,345.78 | 24,590,444.30 | -519,696,841.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484,280.14 | 81,689,992.63 | 98,553,187.24 | 257,785,793.6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4,0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8,91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39% | 1,554,198,364 | 0 | 不适用 | 0 | |||||||
黄立 | 境内自然人 | 27.10% | 1,157,349,375 | 868,012,031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法人 | 1.68% | 71,789,513 | 0 | 不适用 | 0 | |||||||
宁波市美森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 | 43,112,160 | 0 | 质押 | 43,112,160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7% | 28,590,016 | 0 | 不适用 | 0 | |||||||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7% | 28,569,363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7% | 24,329,320 | 0 | 不适用 | 0 |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51% | 21,913,026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 | 其他 | 0.43% | 18,390,872 | 0 | 不适用 | 0 |
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3% | 14,014,54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高德电气持有高德红外36.39%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黄立持有高德电气97%的股权,因此黄立为高德红外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4年5月15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2024年8月2日,公司收到某重大型号国内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本次中标的总体型号项目,是民营企业首次在某J种、某品类重大装备系统项目上的竞标胜出,体现了公司在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领域独特的创新领先优势;是公司继某类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型号项目实现批量供货后,在国内装备系统总体高精尖技术领域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和里程碑,标志着在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领域,公司实现了从某一品类到多品类、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表明公司已成为名符其实的装备系统总体领先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某重大型号国内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成为“湖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视频监测联网”中标人,合计中标金额16,998万元人民币。本次中标的项目为公司首个应急一体化服务总体数字化转型项目,标志着公司已成功构筑了面对各类型民用场景应用的智能感知终端产品体系,实现了由单一的红外设备供应商向综合的总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战略性飞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湖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4、依托于公司的红外全产业链布局,自研自产、核心技术安全可控的底层支撑,公司全资子公司轩辕智驾致力于将红外技术应用于智能汽车。轩辕智驾目前已与陕汽重卡、百度新干线等商用车完成了定点,在乘用车领域也已获得吉利汽车、东风猛士和广汽埃安的定点通知书,生产的车载红外设备已按车企节点要求随车型量产。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吉利极氪、国内头部Robotaxi企业项目定点通知书,未来将会继续积极开拓市场,加速公司在乘用车领域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进展。
5、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智感数科100%股权以经审计的2024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依据作价8,789,059.21元转让给公司。杭州智感数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同步变更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杭州智感数科更名为高德数科,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张
燕兼任,该公司将承担高德红外大力进军和发展数字化智慧系统业务的战略任务。2024年10月9日,高德数科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6、报告期公司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在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高德红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及共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研究院项目。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运营,注册资本
1.5亿元。高德创感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编号为工JX(2024)0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高德创感已办理完成相关土地出让手续。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公司设立了子公司武汉铭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武汉高益精密光学有限公司、武汉德光检测有限公司,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研院设立了子公司武汉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武汉焦点光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设立了子公司襄阳汉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芯科技因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8月6日,高芯科技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