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发布后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258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9.49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942.20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18.2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等因素,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994,941.15 | -16,780,509.26 | -202,734,107.16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9,421,991.0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182,250.6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1,173,225.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过去数年间,公司处于业务迅速扩张的关键阶段,公司积极加大市场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以期在未来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然而,在这一阶段,由于资产购置和研发不断投入以及市场的不断拓展,产生了较高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成本,导致公司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处于累计亏损状态。目前公司制冷设备业务、氢能源等业务仍然在快速扩展期,公司还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在产品技术开发、团队组建与市场开拓等方面。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