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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张白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股份《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白,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最近五年内曾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雪人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雪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雪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职责。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次数
张白8800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始终秉持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事。在任期内,本人积极投身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中,努力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与监督作用。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针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并提出了诸多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还负责监督与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参与了现场沟通会议,与年度审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讨论,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1次,与管理层就深交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的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和探讨。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生以下需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本人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本人参与了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计划安排、范围界定、关键审计事项、预审进展、审计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致力于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为公司治理和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特别关注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积极参与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中小投资者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并及时向公司反馈。本人出席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利用这一宝贵机会与公司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认真听取并吸纳了投资者的宝贵意见。

(2)公司治理情况

在2024年的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密切关注中国证券市场的最新动态,通过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向公司传达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领域的最新要求。

(3)自身学习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并主动学习公司提供的培训资料,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2024年,参加了福建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财务造假惩防专题等多项培训。

7、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工作期间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本人参加了公司的重要会议、业绩说明会、审计交流沟通会以及实地调研,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与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公司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持续跟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这种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了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和决策情况,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负责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深知财务在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风险管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人仔细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

准确、完整。同时,本人也关注公司的财务风险,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帮助公司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慎考虑,提议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对该事务所的资历资质进行详尽核查后,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完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其审计团队专业、严谨,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多元化需求,确保财务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此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本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程序的合规性。同时,本人坚信这一决策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可以有效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密切监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确保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为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的来说,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财务风险管控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白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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