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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所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5人。

7、财务情况: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68,343.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7,89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0,445.12万元。

8、客户情况: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

筑业;农林牧渔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并评价,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上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审计师召开审计进场前的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的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会计政策、审计风险及应对

等事项进行了预先沟通,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2025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审计师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就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相关问题和专业意见,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上会所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的建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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