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3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士华先生、王敏女士、姚丹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上述议案1-2、4-6、9-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3-6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阿尔特
(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该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议案7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宣奇武先生、李立忠先生、张立强先生、贾居卓女士、刘剑女士、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该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议案8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股东采取
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1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11号楼
邮编:100176;
联系人:高晗
联系电话:010-87163976
传真:010-6789228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info@iat-auto.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25”,投票简称为“尔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