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或“本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数量为23,990,729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截至2021年9月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788,815,169.5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9,180,842.80元,募集资金净额779,634,326.72元。
截至2021年9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1]C-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5,245,381.97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5,111,828.63元;于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343,935.23元;于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9,091,060.43元;于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5,907,270.55元,于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7,791,287.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相关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021年11月19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2022年3月1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过程中已遵照执行,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91210078801600002106 | 231,327,840.00 | -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10666 | 228,767,958.83 | - | 已销户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798764248 | 182,719,400.00 | -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 20000012049500047082478 | 138,900,634.16 | -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 20000049071900044662906 | - | 已销户 | |
合 计 | 781,715,832.99 | -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方式由增资变更为增资及借款,变更后增资及借款方式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100万元和3,500万元,并同意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 642,815,198.83 | 45,111,828.63 | 45,111,828.63 |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 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0,000,000.00 | 384,723.64 | |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 | 96,000,000.00 | ||
合计 | 788,815,198.83 | 45,496,552.27 | 45,111,828.63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C-002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完成置换45,111,828.63元,剩余384,723.64元未置换,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71.3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利息)2,751.75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公司存在在已披露的“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预计设备购置范围外,为“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之“域控制器硬件及底层软件研发”和“新一代整车电子电气架构研发”项目所需额外购买部分设备组件的情形;此外,综合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调整“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设备配置使用策略,将暂不使用的设备组件对外销售,相关销售金额4,052万元已存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注: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终止,除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外,该项目后续投入将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下同)。
(2)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71.3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有利于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支撑人工智能应用落地等,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是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2年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的融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阿尔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阿尔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963.4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79.1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71.3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524.5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353.2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7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 否 | 64,281.52 | 64,281.52 | 3,558.85 | 66,255.39 | 103.07 | 2024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2.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5,000.00 | - | - | - | - | 已变更不适用 | - | 已变更不适用 | 是 |
3.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 | 是 | 9,600.00 | 5,328.63 | 2.13 | 5,330.76 | 100.04 | 已变更不适用 | - | 已变更不适用 | 是 |
4. 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 | 4,081.91 | 3,579.24 | 4,299.48 | 105.33 | 2026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4,271.37 | 4,638.91 | 4,638.91 | 108.6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8,881.52 | 77,963.43 | 11,779.13 | 80,524.54 | 103.29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78,881.52 | 77,963.43 | 11,779.13 | 80,524.54 | 103.2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1)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所用生产设备包括部分专用设备,具有采购周期长、交货缓慢的特点,同时2022年项目建设期存在多重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受上述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及预期。 (2)经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建设期内,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及预期。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执行完毕。 二、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1、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使公司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实现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 2、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有利于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支撑人工智能应用落地等,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是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原因如下: (1)外部因素影响项目进程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到位后,受2022年度外部环境存在多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难度提升,公司谨慎考虑后暂未正式启动该项目实施。 (2)“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以其他方式继续实施 2023年,公司拟在宁波建设动力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综合考虑公司整体业务布局规划,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中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新生产基地建造项目”拟承接“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容。 另一方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亟需资金投入,为兼顾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081.91万元全部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经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如下: (1)V6 发动机市场需求未达预期 公司核心产品 V6 发动机(一代、二代)具有大功率、大扭矩、高可靠、低油耗等特点,适用于大中型高端越野车,高端全尺寸皮卡,高端中巴客车以及与之匹配的混合动力等车型。公司V6发动机自2019年开始量产,已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2023年初,公司已与部分客户对接,就V6二代发动机搭载达成合作意向。 受宏观经济形势、排放标准升级及行业政策变动等因素的进一步影响,同时随着新能源车渗透率逐步上升,传统燃油汽车市场进一步受到冲击,导致高端燃油车市场以及与其配套的V6发动机的市场需求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 (2)现有产线已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已投入募集资金购置的设备陆续投运及生产线阶段性调试改造顺利完成,柳州菱特目前已实现V6发动机一代机、二代机共线生产,产品质量和效率较技改前有一定提升,现有V6发动机产线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需求。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方式由增资变更为增资及借款,变更后增资及借款方式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100万元和3,500万元,并同意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45,496,552.27元,实际共完成置换45,111,828.63元,剩余384,723.64元未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71.3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2,751.75元,均为银行结息。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3年,综合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调整“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设备配置使用策略,将暂不使用的设备组件对外销售,累计销售实现回款4,052万元,并存放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 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081.91 | 3,579.24 | 4,299.48 | 105.33 | 2026-12-31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 4,271.37 | 4,638.91 | 4,638.91 | 108.6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8,353.28 | 8,218.15 | 8,938.39 | 107.0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外部因素影响项目进程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到位后,受2022年度外部环境存在多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难度提升,公司谨慎考虑后暂未正式启动该项目实施。 (2)“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以其他方式继续实施 2023年,公司拟在宁波建设动力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综合考虑公司整体业务布局规划,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中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新生产基地建造项目”拟承接“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容。 另一方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亟需资金投入,为兼顾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081.91万元全部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 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注: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 |
项。 二、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V6 发动机市场需求未达预期 公司核心产品 V6 发动机(一代、二代)具有大功率、大扭矩、高可靠、低油耗等特点,适用于大中型高端越野车,高端全尺寸皮卡,高端中巴客车以及与之匹配的混合动力等车型。公司V6发动机自2019年开始量产,已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2023年初,公司已与部分客户对接,就V6二代发动机搭载达成合作意向。 受宏观经济形势、排放标准升级及行业政策变动等因素的进一步影响,同时随着新能源车渗透率逐步上升,传统燃油汽车市场进一步受到冲击,导致高端燃油车市场以及与其配套的V6发动机的市场需求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 (2)现有产线已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已投入募集资金购置的设备陆续投运及生产线阶段性调试改造顺利完成,柳州菱特目前已实现V6发动机一代机、二代机共线生产,产品质量和效率较技改前有一定提升,现有V6发动机产线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需求。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71.3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有利于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支撑人工智能应用落地等,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是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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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林争 赵 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