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前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和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的薪酬待遇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7.2万元/年(税前)。
四、2025年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五、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
六、发放办法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 、其他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