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经纬辉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股,其中,公司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瑞善新型显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35,300,000股股份,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瑞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3,000,000股股份,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纬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5,300,000股股份,向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仁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9,000,000股股份,向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8,900,000股股份,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800,000股股份,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100,000股股份,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400,000股股份,向UBS AG发行2,200,000股股份,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11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5,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14,657,0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342,924.53元,其中计入股本110,000,000元,其余人民币590,342,924.53元
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288,575.47元(不含税),合计703,631,500.00元,已于2023年4月4日分别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的人民币337030100100390308账户140,00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44250100001200004900账户150,000,000.00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开立的人民币441300100100130063账户100,000,000.00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人民币12350000004497394账户313,631,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出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3TJAA1B0070号验资报告审验,并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507,062,047.60 |
加: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本年归还 | 200,000,000.00 |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110,000.00 |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935,554.1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52,887,601.7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浦发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337030100100390308 | 62,000,000.00 | 2,801,669.71 | 64,801,669.7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44250100001200004900 | 27,600,000.00 | 2,519,576.86 | 30,119,576.8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 441300100100130063 | 28,200,000.00 | 1,916,546.02 | 30,116,546.02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350000004497394 | 47,002,000.00 | 3,116,043.65 | 50,118,043.65 |
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892010130005669 | 50,000,000.00 | 1,672,518.61 | 51,672,518.6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 | 39160188000077994 | 24,531,500.00 | 1,507,746.92 | 26,039,246.92 |
浦发银行盐城城南支行 | 15630078801000001153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239,353,500.00 | 13,534,101.77 | 252,887,601.7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034.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11.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11.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81,586.19 | 49,034.29 | 11.00 | 11.00 | 0.02 | 2025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526.69 | 21,000.00 | 21,000.00 | 21,000.00 | 100.00 | —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3,112.88 | 70,034.29 | 21,011.00 | 21,011.00 | 30.00 |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03,112.88 | 70,034.29 | 21,011.00 | 21,011.00 | 3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23年8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西南昌变更为江苏盐城,同时为方便后续项目管理、促进人员稳定性和业务开展,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变更为经纬辉开半导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19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国信证券提示公司重视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未来如涉及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需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经纬辉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经纬辉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侯立潇 张洪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