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深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1,457,431.5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1,047,769.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545,292.4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846,040.4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分配预案。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还需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回避0票,0 票弃权。
九、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均回避表决,故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