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履行职责。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诚信、忠实、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本年度工作总体情况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共审议26项议案,主要涉及公司日常运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等事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表的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的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四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三名,由公司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焦庆君先生、黄磊先生、赵奥先生、张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四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三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关于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焦庆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焦庆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焦庆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等职务。辞去职务后,焦庆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补充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孙战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的实施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或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联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2024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现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报告期的任何对外担保。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在实际运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各项内幕信息管理的管理制度都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及时向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告期内,未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7)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
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三、2025年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