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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199,381,884.95元,净利润为1,145,468,818.7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14,546,881.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82,902,019.24元,扣除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58元(含税)计194,129,241.68元,2024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19,694,714.43元。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68,325,601股后股数为3,347,055,89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1,152,694.84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5年。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6,505,198.5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37,657,893.3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42%。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81,152,694.84194,129,241.68269,815,137.87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36,338,938.13484,977,139.26946,721,516.6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6,419,694,714.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45,097,074.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89,345,864.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745,097,074.39
现金分红比例(%)94.39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

2022、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当年度审计后财务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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