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证券简称:浙江东方编号:2025-023债券代码:138898.SH债券简称:23东方01债券代码:240620.SH债券简称:24东方01债券代码:241264.SH债券简称:24东方K1债券代码:241781.SH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发展所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预计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5年
月
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余冬筠女士、王正甲先生回避表决。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相关各方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购买及销售商品
序号 | 关联方 | 购买及销售商品类型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发生金额 |
1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一般商品及原材料 | 90,000万元 | 17,501.86万元 |
2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保险产品 | 3,000万元 | 157.16万元 |
3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 | 大宗商品等 | 32,000万元 | 3,400.57万元 |
2024年度,购买一般商品及原材料、大宗商品的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有一定的偏差,主要系采购需求、交易机会等影响,交易开展未达预期。
、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租赁
序号 | 关联方 | 交易类型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发生金额 |
1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租赁 | 1,000万元 | 679.35万元 |
3、提供或接受劳务
序号 | 提供方 | 接受方 | 劳务类型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发生金额 |
1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期货手续费 | 50万元 | 0.68万元 |
2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仓储物流费 | 50万元 | - |
、其他关联交易
序号 | 交易对方 | 本公司交易方 | 交易类型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发生金额 |
1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认购/设立信托计划/资管产品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024年认购/设立信托计划/资管产品4,8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收取管理费80.22万元 |
2 | 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 |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出让债权、信托项目受益权、合伙企业份额等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
3 | 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 |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认购、共同认购、受让私募基金份额/合伙企业份额;收购不良资产 | 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71,136.93万元 |
4 | 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 | 浙金信托 | 信托项目监管服务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9.2万元 |
5 | 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 |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认购资产管理产品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00万元 |
2024年度,因未有合适的合作项目和机会,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金
融、类金融子公司之间未实际开展原先所预计的出让债权、信托项目受益权、合伙企业份额等交易。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购买及销售商品
序号 | 关联方 | 购买及销售商品类型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1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一般商品及原材料 | 70,000万元 |
2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保险产品 | 3,000万元 |
3 | 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 | 大宗商品等 | 58,000万元 |
1)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向公司或子公司销售或采购一般商品和原材料,预计购销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计金额有一定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购销情况进行调整。
2)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销售保险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公司或子公司拟向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采购或销售大宗商品等,预计金额不超过58,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计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新增两家相关行业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购销需求预计有所提升。
2、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租赁
序号 | 关联方 | 交易类型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1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租金 | 1,000万元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发生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等租赁业务(含出租、承租),参考市场价格,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提供或接受劳务
序号 | 提供方 | 接受方 | 劳务类型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1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期货手续费 | 50万元 |
2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仓储物流费 | 50万元 |
3 | 公司下属子公司 | 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 | 仓储物流费 | 50万元 |
1)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在适当时机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期现结合业务,并将严格依照经证监会核准过的市场定价向大地期货支付手续费,预计2025年度手续费总额累计不高于50万元。
2)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仓储及物流服务,参考相似服
务费水平,预计收取仓储及物流费不超过
万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提供仓储及物流服务,参考相似服务费水平,预计收取仓储及物流费不超过
万元。
.存款、授信(含借款)和手续费
序号 | 关联方 | 本公司交易方 | 类型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1 | 杭州联合银行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存款(含利息) | 140,000万元 |
授信(含借款及利息) | 125,000万元 | |||
代销手续费 | 2,200万元 | |||
其他 | 50,000万元 |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同杭州联合银行及其子公司进行存款(含利息)、授信(含借款及利息)、代销保险、信托等产品以及其他债券交易、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务,预计2025年度存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40,000万元,授信(含借款及利息)不超过125,000万元,代销手续费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其他债券交易、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务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
序号 | 交易对方 | 本公司交易方 | 类型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1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 | 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认购/设立信托计划/资管产品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 | 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 |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出让债权、信托项目受益权、合伙企业份额等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3 | 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 |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认购、共同认购、受让私募基金份额/合伙企业份额;收购不良资产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 | 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 |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 | 认购资产管理产品 | 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认购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信托、资管产品,或委托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设立事务管理信托、资管产品。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将参考市场类似项目,向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拟向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出让受益权、债权、合伙企业份额等。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拟在2025年认购或受让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
担任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私募基金份额(有限合伙份额);或收购浙商资产持有的不良资产或不良债权收益权;或与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共同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公司或下属公司将在合伙企业中享有与关联方同等或优先权益。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公司拟在2025年认购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产品;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国贸集团成立于2008年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9.8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高秉学,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国贸集团持有公司
41.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国贸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贸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4年
月
日,资产总额18,025,672.09万元;净资产5,429,620.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8,765,929.48万元;净利润318,973.25万元。
、浙商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浙商资产成立于2013年
月
日,注册资本
78.8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伟达,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持有浙商资产
52.81%股权,因此浙商资产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4年
月
日,资产总额7,820,507.69万元;净资产2,211,947.4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34,997.44万元;净利润148,246.27万元。
、国贸东方房产国贸东方房产成立于2002年
月,注册资本8,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云燕。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
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国贸东方房产100%股权,因此国贸东方房产为公司关联法人。国贸东方房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4年
月
日,资产总额35,112.22万元;净资产12,095.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358.33万元;净利润
526.57万元。
、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永安期货成立于1992年
月,注册资本
14.56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公司持有永安期货
11.43%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正甲先生过去
个月内曾任永安期货董事,于2025年
月离任,因此永安期货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永安期货的相关财务数据具体见其未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杭州联合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成立于2005年
月
日,注册资本
21.8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海林,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于2024年
月向杭州联合银行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童超拟任杭州联合银行董事,并于2024年
月经杭州联合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董事资格尚处在监管审批阶段,因此杭州联合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杭州联合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4年
月
日,资产总额5,603.39亿元;净资产
445.31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115.38亿元;净利润
49.32亿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