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志勇)
作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能够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志勇,1982年7月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地质专业,同年8月在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参加工作。理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中国石油高级技术专家、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982.8—1995.11:青海油田物探处工作,历任物探总工程师、副处长,主持物探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山地地震攻关,为油气田的发现奠定资料基础;1995.12—1999.6:任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组织油田勘探部署,开展油气科研。任院长期间,组织涩北科研及部署,涩北气田储量大幅增长,青海油田成为中国陆上第四大气区,研究院也因此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999.7—2002.12:任油田勘探部经理,组织勘探施工,落实勘探部署;2003.1—2009.7:
任油田勘探副总地质师,主持组织油田勘探部署和综合研究工作,任职期间发现昆北、英东等多个油气田;2009.8—2022.12:调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副总地质师、勘探首席专家,组织勘探科研及中国石油勘探规划部署、中国石油风险探井部署终审专家,参与中国石油风险勘探方案审查。2022年底在北京退休,从事油气勘探逾40年,具有较丰富的勘探经验。2024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4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
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参会情况2024年9月—12月,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判断,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 |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表决情况 |
陈志勇 | 4 | 4 | 0 | 议案全部同意 |
2.股东大会参会情况公司2024年9月—12月共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会议参加情况 |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 出席会议次数 |
陈志勇 | 2 | 2 |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审议每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并进行投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9月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会后严格落实,对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
油气勘探开发是公司主营业务,更是公司生存发展之根基,本人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及工作经验,把油气勘探开发作为监督监管的重点,特别是对苏克区块的油气勘探给予了更多关注,任职四个月来,多次深入公司现场参与勘探讨论,为苏克项目下一步勘探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现场了解及交流,公司勘探生产经营合规合法,勘探部署方向正确、工程按计划实施。但勘探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勘探研究人员少、工作强度大的状况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及时获悉了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较详细地掌握公司的勘探开发动态。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还通过调研、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经常深入公司现场同有关人员进行深入
交流,现场办公时间超过法律、法规等规则制度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定期沟通交流,积极向我介绍了公司运营情况,充分支持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的各项工作,及时发出会议通知,详细提供会议资料,同时为本人参会及考察时提供通讯、人员、会务等便利条件,特别是勘探开发有关人员及技术骨干毫无保留的沟通交流,为本人了解公司勘探开发生产经营状况、较好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奠定了基础!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我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通过事前沟通、通讯访谈、材料审议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工作,诚信履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及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陈志勇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