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证券简称:巨一科技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613,488.98元;(2)公司将“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3,539,885.0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公司将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4)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046,328.16元;(5)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2,946,977.5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06,212,484.7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到账金额 | 1,498,541,250.00 |
减: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 | 21,478,066.0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477,063,183.96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660,489,921.65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90,000,000.00 |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3,539,885.05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加: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24,228,882.99 |
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 8,950,224.54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6,212,484.7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1 | 499010100102011066 | 452,120.81 |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 8112301012100773086 | 8,222,146.08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分行城建支行 | 1302011729200199977 | - |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 341335000013666666625 | 71,148,809.83 |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 | 3610000010120100286083 | 11,011,464.74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 955109011626666 | 115,377,943.33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 955106081626666 | - |
合计 | — | 206,212,484.79 |
注:1、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账户为补充营运资金账户,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临时存放产生的利息收益。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613,488.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50,489,921.6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3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理财未到期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53,539,885.05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4年1月23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4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等额置换43,778,206.31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27.4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将“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在“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公司厂区内中间位置靠西侧地块新建技术中心”调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调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2,421.76万元,相应调增研发费用2,421.76万元。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27.4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
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实际转出92,251,349.68元至“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 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673,600,000.00 | 673,600,000.00 | 699,787,891.96 |
2 | 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 | 公司 | 260,250,000.00 | 260,250,000.00 | 151,150,000.00 |
3 | 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公司 | 154,300,000.00 | 154,300,000.00 | 13,305,292.00 |
4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公司 | 281,000,000.00 | 281,000,000.00 | 152,600,000.00 |
5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公司 | 133,700,000.00 | 133,700,000.00 | 70,220,000.00 |
6 | 补充营运资金 | 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390,000,000.00 |
合计 | 2,002,850,000.00 | 2,002,850,000.00 | 1,477,063,183.96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19号)认为:巨一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巨一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7,063,183.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613,488.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9,274,708.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0,489,921.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 是 | 673,600,000.00 | 699,787,891.96 | 699,787,891.96 | 47,765,944.31 | 490,706,011.90 | -209,081,880.06 | 70.12 | 2025.11 | - | - | 否 |
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60,250,000.00 | 151,150,000.00 | 151,150,000.00 | 6,699,731.82 | 92,028,175.41 | -59,121,824.59 | 60.89% | 已结项 | 11,751,405.57 | 否 | 否 |
通用工业智能装备 | 否 | 154,300,000.00 | 13,305,292.00 | 13,305,292.00 | - | 13,305,292.00 | - | 100% | 已终止 | 不 | 不 | 是 |
产业化建设项目 | 适用 | 适用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81,000,000.00 | 152,600,000.00 | 152,600,000.00 | 5,368,950.00 | 18,061,429.00 | -134,538,571.00 | 11.84% | 2025.11 | - | - | 否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否 | 133,700,000.00 | 70,220,000.00 | 70,220,000.00 | 5,778,862.85 | 46,389,013.34 | -23,830,986.66 | 66.06% | 2025.11 | - | -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500,000,000.00 | 390,000,000.00 | 390,000,000.00 | - | 390,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 | - | 否 | |
合计 | — | 2,002,850,000.00 | 1,477,063,183.96 | 1,477,063,183.96 | 65,613,488.98 | 1,050,489,921.65 | -426,573,262.3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建设进度相对较慢,主要系环境和业务发展变化。公司结合当前经济环境变化,并着眼于目前及未来发展,对具体建设方案进行多轮优化,耗时较长所致。募投项目“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2023年12月予以结项,本年度未达预计收益,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大以及智能装备产线交付周期较长,部分项目未达到验收节点。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智能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变化较快,“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最初的设计是顺应当时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状况而提出的。自项目立项至今,公司先后涉足工程机械、电芯等通用装备业务领域,但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相关业务订单量及交付远远不及预期且亏损项目占比较高,致使公司的发展策略调整,叠加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大、产品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继续按照原计划推进“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对公司整体业务的提升作用有限。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699,787,891.96 | 699,787,891.96 | 47,765,944.31 | 490,706,011.90 | 70.12 | 2025.11 | — | — | 否 |
合计 | — | 699,787,891.96 | 699,787,891.96 | 47,765,944.31 | 490,706,011.9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927.47万元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将“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