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者“创新新材”)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创新新材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审慎核查了上市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2,594,2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7,95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2,594,2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49,447,808.6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二)本次重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本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37,168,185.22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3,392,710.5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8,906,358.49元。
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 |||||
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 |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创新新材 | 内蒙新材 | 合计 | ||
工商银行 | 浦发银行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 | ||
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及相关的中介费后募集资金净额 | 589,859,627.97 | 200,000,000.00 | 691,127,174.48 | 370,603.16 | - | 1,481,357,405.61 |
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资金转入 | - | - | - | - | 281,637,500.00 | 281,637,500.00 |
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资金转出 | 80,735,436.84 | 200,902,063.16 | - | - | - | 281,637,500.00 |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01,745,780.75 | - | 497,154,507.60 | - | 50,559,640.27 | 849,459,928.62 |
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58,235,686.79 | - | 228,372,858.16 | - | 50,559,640.27 | 337,168,185.22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 | - | - | 1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加: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2,125,840.91 | 922,145.87 | 3,459,552.88 | 55,690.04 | 445,651.80 | 7,008,881.5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09,504,251.29 | 20,082.71 | 197,432,219.76 | 426,293.20 | 101,523,511.53 | 408,906,358.49 |
注:上表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及相关的中介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1,481,357,405.61元与募集资金净额(根据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号)1,482,042,043.64元,差异为684,638.03元,该差异为:①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未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它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55,241.19元,但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已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影响;②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中尚未支付印花税370,603.16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重新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12月9日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4月26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全资孙公司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合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市公司、创新金属及创新合金(以下合称“甲方”)于2023年8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开户银行”)及华泰联合证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6月4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材”)作为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C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市公司、内蒙新材于2024年9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1 |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10900036310808 | 426,293.20 |
2 |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531903293510608 | 197,432,219.76 |
3 | 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91030078801800001825 | 20,082.71 |
4 | 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长椿街支行 | 0200302419100016511 | 109,504,251.29 |
5 | 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958194810008 | 101,523,511.53 |
合计 | 408,906,358.49 |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办理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2025年3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划转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3,000.00万元,上述资金尚未到期。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743.2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4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5年3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划转完毕。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合计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明确意见。
2024年度,“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累计以募投专户支付信用证保证金58,68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25,808,039.1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结论
信永中和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CQAA2B0040)。报告认为:创新新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创新新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48,204.20 |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268.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498.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止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69,112.72 | 69,112.72 | 69,112.72 | 22,837.29 | 49,715.45 | 19,397.27 | 71.93%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78,985.96 | 78,985.96 | 78,985.96 | 11,431.66 | 35,782.67 | 43,203.29 | 45.30%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随着国家“碳达标、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以及市场对再生铝回收利用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改革需求,致力于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绿色低碳工厂,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明确意见。注2: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明确意见。“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7月调整为2024年12月;“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7月调整为2025年8月。注3: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743.2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4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贾明
贾明 | 张涛 | 韩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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