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2024-4-24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6-4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2024-8-28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9-26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10-25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4-12-13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24-12-31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会议,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体系健全、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三)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补充流动资金、担保、套期保值、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公司实施的重大经营事项存在违反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未发现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四)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公司内幕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增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