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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贡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贡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了4次董事会、列席了1次股东会,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661111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提名杨新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保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6个工作日,包括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现场考察与管理层交流,了解经营情况;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与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掌握日常审计工作和定期报告编制的具体安排、重点事项等。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贡勇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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