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2023年末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7)审计收入: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5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98亿元。
(8)业务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含H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0.68亿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均已整改完毕。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6人次、自律措施4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招标方式开展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及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的初步判断、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三)中审亚太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召开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向中审亚太发出《督促函》,督促中审亚太严格按照年报的审计进度时间表合理安排审计进度,确保在约定的期限准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5年4月,在中审亚太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召开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的沟通会,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审计发现、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及时掌握年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督促审计机构依据审计计划按时提交2024年度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职能,对中审亚太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未来,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