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负责信科移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针对具体持续督导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信科移动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信科移动经营情况,对信科移动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要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其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已督导信科移动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已对信科移动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信科移动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已督导信科移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充分理由确信信科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信科移动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
11 |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信科移动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不存在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不存在相关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持续关注相关情况 |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信科移动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信科移动存在重大问题。
四、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的净利润为-27,294.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42,682.19万元,均为负值。公司尚未盈利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的移动通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该行业的基本特征是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技术性强、研发风险高等,每一代移动通信技术都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以实现通信标准、底层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后续商业化等过程。如果未来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和通信产业的景气度下行、通信运营商削减资本性支出预算或公司不能有效提升市场份额等情形,将使公司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存在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119.79万元,相对于2023年下降17.29%,综合毛利率22.75%,相对于2023年提升1.57个百分点。公司2024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5.59%,相对于2023年下降1.07个百分点,公司运营效率逐步提升。但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研发费用占据了期间费用中较大的比重,公司营业收入暂时无法覆盖公司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导致目前尚未盈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竞争力风险
未来若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未能持续研发推出迭代更新的产品并实现大批量供应,可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与其他电信设备厂商及专利许可公司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
(四)经营风险
1、供应链稳定风险公司基站所需部分关键元器件供应面临价格上涨的挑战,若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剧烈波动,导致公司部分订单成本明显上升,成本控制难度增加,可能影响市场落地及份额扩大。
2、境外经营风险未来海外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受到国际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市场环境、汇率波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将面临复杂多变的海外业务经营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有效进行风险控制,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海外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客户信用风险由于公司各类客户的资信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资信状况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客户由于经营不善、财务困境或者恶意拖欠等原因无法按时或者足额支付款项等情况,从而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过长,企业资金被长期占用,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运营效率,增加企业资金成本。
(五)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风险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净额为522,008.6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38.00%。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通信运营商、中国铁塔等大型国企,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55,521.8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11.32%。公司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随着5G网络的大规模建设,公司保持较高的生产规模和库存储备。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更新换代,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从而导致存货发生减值,可能会发生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
3、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为通信运营商等大型国企,上述主要客户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招标程序,通常集中在上半年招标。公司在中标签署合同后根据客户需求安排发货或提供服务,通常于下半年完成交付或验收,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上述情形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进而给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不应以中期财务数据简单推算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注意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或者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国内运营商5G网络建设进入平稳期,无线设备资本支出呈现缓慢下降态势。国内运营商投资结构向产业数字化倾斜,开始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新价值和新应用,传统通信设备商面临较大挑战。未来运营商资本开支进一步收紧或者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2024年全球经济复苏动能不足,地缘政治格局持续动荡。国内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面临多重挑战。若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649,119.79 | 784,841.14 | -1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863.83 | -35,731.3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2,682.19 | -56,605.61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268.00 | -84,245.09 | 不适用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1,373,577.19 | 1,443,765.24 | -4.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7,691.95 | 655,813.24 | -4.2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0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5 | -5.3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6 | -8.41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如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70 | 17.55 | 增加2.15个百分点 |
(三)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24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7.29%,主要系2024年运营商建设计划放缓,以及受宏观环境影响。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13,923.42万元。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主要系主要系公司控制采购付款节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聚焦移动通信主业,掌握移动通信核心技术作为我国移动通信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价值创造,自成立以来紧跟我国移动通信网络部署和演进需求。在5G大规模天线技术、超密集组网技术、设备节能技术、星地融合移动通信技术等领域,具有全球第一阵营的技术影响力。在6G未来技术趋势和6G愿景研究项目中,承担了多个关键
技术预研,其中星地融合、无线AI、智能超表面、通感一体化、网络基础架构、数据服务、算力网络等七个方向技术竞争力处于业界领先或先进水平,实现测试方向全面覆盖,连续五年发布6G白皮书。
无线基站设备领域,公司将标准和技术优势持续转化为设备和产业能力,形成了从宏基站、微基站到小基站的全系列基站系统设备解决方案,能向全球客户提供各种频段、各种功率和天线规格、各种场景应用的基站设备,满足室内外无线覆盖需求。
天馈系统领域,在多频段功能、超宽带功能、天线可配置性和维护方面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国内天线市场份额多年来稳居前三,知名行业研究机构ABIResearch发布的202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公司天线全球综合竞争力总排名第六。
星地融合及卫星互联网领域,公司持续推动标准体制创新,保持在标准制定方面的领先优势,拥有丰富的卫星互联网产品序列,具备提供通信载荷、信关站、核心网、网管以及测试仪表等全系列产品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在行业专网设备领域,公司在产品的定制化、功能多样化等方面业界领先,并在能源、交通等行业领域具备优势市场地位。
(二)专业的技术团队及强大的研发能力
公司是我国无线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网络与芯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参建单位,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团队的建设与研发能力的提升。公司汇聚了国内外知名的通信技术专家,在ITU、3GPP、IMT-2020(5G)推进组、IMT-2030(6G)推进组、CCSA等国内外标准化组织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并对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洞察力。
(三)技术创新及产业协同能力
公司结合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开放合作,建立起“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平台,积极承担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与央企、通信运营商合作,积极参与自主基站芯片、中高频元器件等核心零部件攻关;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推动5G移动通信产业应用人才
培养,共同创新,让创新成果为全产业共享;持续举办“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为培育数字化创新人才提供了广阔舞台,打造了信息通信领域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品牌典范。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作为我国移动通信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紧跟我国移动通信网络部署和演进需求,持续聚焦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核心关键技术以及与基站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及服务提供,研发投入较高。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15,637.49万元,同比下降16.0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7.81%。
(二)研发进展
1、技术预研
(1)5G-A:聚焦布局通感一体和无线AI,取得突破性成果。通感一体完成外场试验和业务示范;无线智能(RAN-AI)完成外场试点,在业务类型识别与保障、节能、流量激发等方面提升效果明显。
(2)6G技术预研:布局星地融合、以用户为中心端到端分布式自治网络、超维度天线、内生智能、高精度定位等核心技术方向,向业界发布重要成果5项。新增语义通信研究方向,提高6G技术方向覆盖率达到55%。“分布式精准同步6G超大规模MIMO技术”入选2024年国资委未来产业6G领域重大进展成果。积极在业界技术平台发声,参与业界6G白皮书及研究报告撰写共30篇,发表高质量论文23篇。
(3)6G技术验证平台:继续开展6GHz平台建设工作,RHS天线阵列通过IMT-2030测试。顺利完成工信部IMT-2030(6G)推进组星地融合、无线AI、智能超表面、通感一体化、网络基础架构、数据服务、算力网络7个方向关键技术试验,首次实现全面覆盖所有(7个)测试方向。
2、产品开发
系统设备:4.9G通感64T128RAAU实现批量产出;基于双频平台的中国移动CP6新品700+900M4TR、2.6G+2.3GDAS产品完成商用交付;一体化基站巴西试点成功,实现国际市场突破。天馈及室分:天馈多款天线产品完成新版本释放,实现批量降本;常规4448天线完成降本和工艺提升迭代版本释放,综合降本6%,工艺可靠性大幅度提升。室分国内,第一名中标中国铁塔电梯微功率集采项目,继续保持行业领先。
行业专网:完成轨道交通CBTC列控版本的商用发布;取得5G矿用本安pRRU电信入网认证并实现商用。
新业务产品:卫星互联网在研发、市场和产品交付等各方面持续加大投入,自研基带与SC天线成为上海临港测试场地第一个完成SC无线远场测试的设备厂家。通信终端测试市场推出BBIQ(终端基带信号综测仪),填补了国内空白。
3、知识产权
2024年度,公司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项目1,686件(其中新增境内外专利申请1,654件),新增知识产权授权项目1,378个(其中新增境内外授权专利1,346件)。公司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银奖1项、第四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优秀奖2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取得境内外发明专利16,146件、实用新型304件、外观设计76件、软件著作权515件、商标129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件
项目 | 本期新增数量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量 | 授权数量 | 申请数量 | 授权数量 | |
发明专利 | 1,645 | 1,331 | 21,093 | 16,146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11 | 402 | 304 |
外观设计专利 | 4 | 4 | 98 | 76 |
软件著作权 | 32 | 32 | 515 | 515 |
其他 | 0 | 0 | 139 | 129 |
合计 | 1,686 | 1,378 | 22,247 | 17,170 |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301,016.42万元,余额111,89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4,136,687,500.00 |
减:发行费用-承销费 | 98,491,156.04 |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 4,038,196,343.96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4,842,704.78 |
减:已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1,724,528.32 |
减: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010,164,220.44 |
其中: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514,648,553.61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57,208,370.08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11,165,095.11 |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60,242,883.30 |
其中:本期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23,774,741.24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其中:本期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募集资金余额 | 1,118,916,143.80 |
减: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 900,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8,916,143.80 |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40,197.2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1.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持有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本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孙晓南 | 董事长 | - | - | - | 无 |
范志文 | 董事、总经理 | - | - | - | 无 |
华晓东 | 董事 | - | - | - | 无 |
罗锋 | 董事 | - | - | - | 无 |
李强 | 董事 | - | - | - | 无 |
邓明喜 | 董事 | - | - | - | 无 |
于莫 | 董事 | - | - | - | 无 |
朱荣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沈连丰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李秉成 | 独立董事 | 25,800 | 125,800 | 100,000 | 无 |
张素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李汉兵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无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本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吕荣荣 | 监事 | - | - | - | 无 |
武力 | 监事 | - | - | - | 无 |
李诣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无 |
张祖禹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无 |
田宇兴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朱宇霞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李凯钢 | 副总经理 | - | 197,800 | 197,800 | 无 |
张京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 - | - | 无 |
王新民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于继龙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合计 | - | 25,800 | 323,600 | 297,8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叶强 | 唐唯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