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荣先生、沈连丰先生、李秉成先生、张素华女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荣先生、沈连丰先生、李秉成先生、张素华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