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小舟)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小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5月至今任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未出席 | 出席次数 | |
杨小舟 | 6 | 0 | 0 | 3 |
2024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分别对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共召集委员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审阅,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集委员召开了1次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各委
员讨论,拟确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进行了审核。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2024年度,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进展,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不断进行自我学习与提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及专题研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规范性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其他情况
1、2024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小舟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