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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75,713.45元,母公司净利润223,147,000.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23,147,000.9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70,582.8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00,546,797.96元,减去2024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70,429,567.2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5,393,648.78元。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4月24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19,982,46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2,333,442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417,649,024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1,000,334.0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1,000,334.0870,584,745.6298,582,920.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9,375,713.45173,589,206.32313,052,419.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44,250,238.5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35,393,648.78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40,168,000.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8,672,446.4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40,168,000.5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其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40,168,000.5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5%。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制定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四、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宜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将前述预案及说明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前述预案及说明,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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