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41号 |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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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41号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朗科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朗科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朗科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4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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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朗科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朗科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朗科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朗科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特殊普通合伙) | 龚晨艳 | |
中国·深圳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李倩倩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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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38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截至2021年2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90,377.37元,募集资金净额372,909,622.63元。
截至2021年2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 00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4,065,855.69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1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4,065,855.6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8,534,715.1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益净额为人民币2,087,226.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463,533.66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汇兑损益净额为人民币19,619,750.5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4月19日第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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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与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2021年3月19日与合肥朗科智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5月注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相应《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事宜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朗科智控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12月,由于“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公司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应《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2022年7月,公司计划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并于2022年8月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5月注销该账户,相应《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仍为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相关的产能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越南平阳继续实施,并于2022年8月5日与朗科智能电气实业(越南)有限公司、朗科智能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熟低为准)的,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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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1912910999 | 84,170,000.00 | ---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1912910988 | 50,000,000.00 | --- | 已销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2005487 | 240,000,000.00 | 649,438.15 | 活期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499110100100038674 | --- | --- | 已销户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499110100100038793 | --- | 11,742,331.17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 601000006022 | --- | 95,763.73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 601000005490 | --- | 2,976,000.62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41000300040045373 | --- | --- | 已销户 |
合 计 | 374,170,000.00 | 15,463,533.66 |
注:初时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余额人民币374,17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2,909,622.63元存在差异系其他发行费用影响。截止2024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期末余额人民币15,463,533.66元,与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8,463,533.66元差异23,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的银行账户601000005490为美元币种,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的银行账户601000006022为越南盾币种;截止日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3,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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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53.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5.0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406.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5.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0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2,000.00 | 12,000.00 | 1,764.57 | 11,349.62 | 94.58 | 2025年6月 | --- | --- | 否 | |
2.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000.00 | 2,266.39 | 516.41 | 2,266.39 | 100.00 | 不适用 | --- | --- | 是 | |
3.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7,567.42 | 10,494.55 | 87.45 | 2024年12月 | --- | ---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11,024.57 | 3,005.07 | 11,296.03 | 102.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000.00 | 37,290.96 | 12,853.47 | 35,406.59 | 94.95 | ||||||
合计 | 38,000.00 | 37,290.96 | 12,853.47 | 35,406.59 | 94.95 |
专项报告 第6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土地购置审批程序增加,且部分项目涉及变更至境外,审批流程时间相比原预计时间有所延迟,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细信息参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受国内外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下游实际需求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2、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土地购置审批程序增加,审批流程时间相比原预计时间有所延迟,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细信息参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受国内外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下游实际需求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3、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 本项目系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的新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越南平阳,境外投资涉及审批环节较多,相关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细信息参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受国内外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下游实际需求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对本项目予以结项。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于军民融合的背景,拟将智能控制和惯性导航相结合,尝试拓宽惯性导航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空间。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公司持续进行方案论证及客户沟通,但因惯导技术成熟的民用方案少,替代成本高,客户开拓周期较长,可应用领域有限,短期内难以产生直接经济贡献,近期经公司进一步论证探讨,预计该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变化。另外,在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若按照原计划继续建设该项目,预计还将投入较大的资金和人力成本,实际发生的成本将超过初始预算。 考虑到项目的上述情况,经慎重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005.0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1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响洪甸路与侯店路交叉口东北角NU1-1-1地块和NU1-1-2地块,现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KS2-2-3地块内。 2、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变更系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相关的产能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越南平阳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新能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电气实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实业”)。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将进行无刷电机相关产能建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000万元,原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688.06万元将继续用于新能源管理系统产能的建设。 |
专项报告 第7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共计168.5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为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定期存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为通知存款,处于存续期的通知存款余额为2,3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终止了“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
专项报告 第8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024.57 | 3,005.07 | 11,296.03 | 102.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1,024.57 | 3,005.07 | 11,296.03 | 102.4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于军民融合的背景,公司拟将智能控制技术和惯性导航技术相结合,尝试在民用领域进行应用开发,拓宽惯性导航技术的应用空间,为下游客户提供功能更加完善的智能控制器产品。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公司持续进行方案论证及客户沟通,但由于惯导技术成熟的民用方案相对较少,替代成本较高,客户开拓周期较长,可应用的领域亦相对有限,短期内难以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直接经济贡献,近期经公司进一步论证探讨,预计该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变化。另外,在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若按照原计划继续建设该项目,预计还将投入较大的资金和人力成本,实际发生的成本将超过初始预算。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决定终止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005.0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意见。详细信息参见《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提前终止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