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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秀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秀琴)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董秀琴,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以及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素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性方面,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相关事项,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出席、列席的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列席次数实际列席次数
11001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及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0000
提名委员会1100

(三)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故公司尚未召开相关会议。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相关就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对年度审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走访上市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本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多渠道对新聘任的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确保公司在人才合理配置的模式下保持高效运作。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其他需重点关注的特殊事项。

五、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4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于本人已于2024年3月正式离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短期内将不再参与公司治理。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董秀琴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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