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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股本总数306,371,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0,637,133.4元。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706,423.1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5,683,655.40元,扣减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7,671,090.52元。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584,830,318.00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567,671,090.5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7,671,090.52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拟以公司现有股本总数306,371,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0,637,133.4元。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637,133.4013,406,368.6020,109,524.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290,19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706,423.1640,019,096.0174,466,802.71
研发投入(元)92,214,637.4693,581,021.2398,284,316.37
营业收入(元)1,622,839,167.081,333,804,015.381,740,683,200.8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84,830,318.0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67,671,090.52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4,153,026.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290,191.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5,397,440.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4,443,217.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84,079,975.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6.05%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在研发创新方面始终保持刚性投入,此外公司的市场开拓、产品迭代

等方面均需要进一步投入,故公司需要留存足够的资金用于上述资金支出安排,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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