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良民、杨汉明、陈海嵩对任职独立性开展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