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年度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7.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8.关于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债券额度注册方案的议案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年7月2日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年7月18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2.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签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1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6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体系运转有效,决策科学,执行有力。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财务资料和定期报告,以及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规范、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根据《会计准则解释》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幕知情人管理,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生内幕交易。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持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重
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持续提高治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